基本上這篇跟上一篇一樣,都是先射箭再畫靶的意識型態表態文,所以儘管作者講了很多我們可能都耳熟能詳,或甚至可以接受的民主體制缺點,但還是連結上了錯誤的結論。
熟悉吧?因為基於前提:「民進黨一定是圖利資方」,所以勞基法再修法對勞方一定只有不利,所以下次選舉一定要教訓民進黨。好簡單的世界。
但問題來了,作者指出「永遠要記住一件最重要的事:所有的權力都是自己爭取來的,從來不會從天上掉下來」,這個觀念我同意,非常同意;我相信也就是這個基本,所以會產生下次選舉用選票教訓民進黨以爭取換一個重視勞工權益的政黨上台」這個結論。但如果我們同意權力不會天上掉下來,而都是自己爭取來的,那又怎麼會相信有一個政黨會突然插到「勞資關係」中間,丟一個屬於勞方的權利給勞工呢?只有勞工會給他票嗎?這樣的世界會不會太簡單?
事實上勞基法再修法有一個重點:賦予勞工權利,包含協商、反對、檢舉等等,這也是林靜儀說「勞基法是勞工的刀,勞工要敢用」的意思。那這是不是可以讓勞工拿來向資方爭取權力?但這時他們又說了:「勞資權力不對等,看的到吃不到」。ㄟ,這不是廢話?就是權力不對等才要爭取權力啊。勞基法告訴勞工有什麼權力可以向資方爭取,政府可以幫忙爭取這些權力,但重點還是要自己去要才行,權力不會天上掉下來的不是嗎?
不過終究他們還是會跳開「向資方直接爭取權力也是爭取權力」這一步,而是直接就連到用選票教訓民進黨才是自己爭取權力,一邊說權力是自己爭取來的,一方面又否定爭取權力的可能,我真的不知道這種思想的漏洞是什麼原因。不信我們看一個例子: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他的酸文意思不就是直接否定「權力都是自己爭取來的」嗎?他的意思就算不是說權力會天上掉下來,也至少是說權力會從政黨或政府手中掉下來吧?事實上古往今來,爭取權力這個概念,都是直接面對強盜爭取權力的,而強盜的武器一定比你厲害,不管你拿的是刀還是槍。
雖然我說不知道這種思想的漏洞是什麼原因,但我猜還是意識型態的對立吧?因為這個對立只是為了表態而不是解決問題,所以表態本身比解決問題重要,表態也自然比為了解決問題而來的公共辯論重要,而公共辯論需要的事實、是非就在這個狀態下無關緊要了。這從懶人包可以看得出來。小英政府上台前,懶人包的內容是事實呈現,或是條條有理的論述;但小英政府上台後,至少兩次勞基法修法期間的懶人包,卻都是誤導內容、片面資訊、斷章取義、假造訊息、情緒言詞、不知所云,這次再修法的懶人包尤甚。
我個人是完全不認同反修法方的行為會比修法的民進黨政府好啦,套句本文作者最後一段說的:這些反對方的假鬼假怪,在我看來就導致失去讓社會變更好的動力,那接下來不管是我們這一代或者是下一代,還能往哪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