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件事,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副局長劉火欽的說法是:
不宜用製造地來認定適當與否,此衛生棉不論製造於何地,如果沒有相關單位檢驗認證,學校應拒絕受贈,如果於台灣檢驗通過,校方並無理由拒絕。
完全沒有提到產品標示的簡體字,所以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覺得簡體字沒問題?那台中市教的是什麼國文?學生考試寫簡體字算不算錯?用中國說法會不會被扣分(衛生棉還是衛生巾)?
小孩子會翻白眼,說明了這不是他們習慣、認同、喜愛、被教導的文字語言,中國跟台灣是兩種不同的文化,小孩都知道,大人不知道?簡體中文的潛入,就是一種文化清洗,台中市政府跟那些學校的師長,是看不懂還是故意的?